福建省医保局印发单列门诊统筹支付医保药品目录(2024年版)
近日,福建省医保局制定发布了《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的医保药品目录(2024年版)》,自2025年4月15日起执行。
根据2024年6月发布的《福建省医保药品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管理办法(试行)》,为了让参保患者无需住院、在门诊就医也能用上国家谈判药品、享受医保待遇,将适用于门诊治疗、使用周期较长、疗程费用较高的国家谈判药品,单独纳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单列门诊统筹支付药品通过制定《福建省单列门诊统筹支付药品目录》进行管理,原则上依据国家公布国家谈判药品目录同步动态调整、同步落地实施。目录按商品名管理。具体药品要求为国家谈判药品,包括协议期内和已转为常规医保药品目录的国家谈判药品、竞价药品;适于门诊治疗使用;适应症为我省统一发布实行的门诊特殊病种未被全覆盖的治疗用药;使用周期较长(疗程12周及以上),或年费用较高。
根据此次发布的通知,转为常规目录的国谈药品继续保留“单列统筹支付”管理,期限为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