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家医院通过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
昨日(8月22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两则公告:《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检查公告(第2号)(2018年第54号)》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复核检查公告(第2号)(2018年第55号)》。
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试行)》,经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查,认定北京市密云区医院等6家医疗机构具有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首都医科大学三博脑科医院(北京三博脑科医院)等21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新增专业资格,发给《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证书》。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试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复核检查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经现场检查、技术审核以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会审,认定南京脑科医院等5家医疗机构及所列专业通过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复核检查。
附件
具备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的医疗机构及认定专业
通过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复核检查的医疗机构及其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