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卖医药、医疗器械,封号
近日,微信安全中心发布《微信个人帐号发布违禁品信息及欺诈行为打击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其中指出,根据用户投诉提交的证据,微信安全团队对微信个人帐号发布违禁品信息及实施欺诈这两类违规行为进行了专项打击治理,并特此公示。
微信平台将医疗器械定为违禁品,禁止在朋友圈销售
公告指出,微信个人帐号不得发布、展示、传播各类违禁品售卖信息,列举了部分示例,其中包括代孕、非法保健品、医疗器械等与医疗健康相关产品,如下图:
值得一提的是,医疗器械类产品也是禁止在朋友圈销售的产品类目,如口罩、冷敷贴等。受疫情影响,化妆品行业不少从业者此前也在朋友圈销售口罩,而冷敷贴更是其销售及推广的常见产品。
其实,微信安全中心不止一次对违禁品售卖发布公告。此前(2020年2月28日),微信安全中心发布《微信个人帐号发布违禁品售卖信息处理公告》中亦对微信个人帐号发布、展示、传播各类违禁品售卖信息进行了违规示例,其中包括医药、医疗器械。
为什么朋友圈不能发布、展示、传播医药与医疗器械?
根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于2017年9月4日发布的《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2017年第104号)》,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医用冷敷贴、医用降温贴、医用退热贴、医用冰袋、医用冰垫、医用冰帽、医用冷敷头带、医用冷敷眼罩、冷敷凝胶等均为第二类医疗器械。
根据国务院第739号令,最新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将于2021年6月1日实施,其中关于医疗器械经营就规定,“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应当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储存条件,以及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并要求,“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应当是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或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因此,经营销售用于防疫的医用口罩等医疗器械必须满足相关条件和规定,没有相应资格销售医用口罩等医疗器械的行为,属于违法经营。此次公告中微信安全中心亦表示,微信用户通过微信个人帐号、群、朋友圈等产品功能发布违禁品售卖信息,对于微信平台也明确属于违规行为。公民在互联网上售卖违禁品,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将受到《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罚。《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微信个人帐号使用规范》等相关规定也明确,微信个人帐号以任何形式发布、展示、传播各类违禁品售卖信息均属违规行为。
此外,帮助朋友在朋友圈、微信群转发宣传推销违禁品,也有可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据悉,2021年1月截至3月,在核实用户投诉证据后,微信团队共计对4362个发布违禁品售卖信息的微信帐号进行了梯度处罚;对1570个发布违禁品售卖信息的微信群进行封禁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