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药被纳入深圳医保,最低年费用仅需4.8万
昨日(11月21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官网发布“关于2018年《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增补遴选专家评审结果的公示”(以下简称公示),根据《公示示》,共计包括有10种药品进入名单,其中,就包括今年刚刚上市的几款重磅抗癌药:PD-1抗体Keytruda(恶性黑素瘤)、ALK抑制剂阿来替尼(ALK阳性肺癌)、PARP抑制剂奥拉帕利(卵巢癌)和CDK4/6抑制剂哌柏西利(乳腺癌),该名单公示时间是11月21号-29号。
据了解,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是深圳市原有基本医保和地补医保基础上的进一步延伸和补充完善,自2015年就开始推行,旨在为罹患重特大疾病参保人精准减负,对《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简称《药品目录》)药品费用报销支付70%(个人年度赔付限额15万元)。(此前已有11个重疾药品纳入《药品目录》,其中包括治疗肺癌、乳腺癌、肠癌、白血病等多个癌种的基本医保目录外高值药品)
目前,深圳市补充重疾保险采用的是默认参保制度,由深圳市人社局通过短信,向医保个人账户符合统一划扣参保条件且在社保系统登记了准确手机号码的参保人告知相关事宜。如果符合划扣条件的参保人不主动回复短信或者登陆社保个人网页进行相关操作,则视为同意参加年度重疾补充保险,参保缴费方式拓展为通过团体、个人账户划扣、个人自费等三种方式。
据了解,截至到目前,深圳市补充重疾保险参保人数已经超过600万,由于参保基数大,共济互助能力变强,每人每年保费得以降低到30元以内。
那参加补充重疾保险后,将能享受到哪些权益?
具体而言,参加重疾补充保险的参保人按照《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可享受以下两项待遇:
其一是: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住院时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属于社会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且应由其本人自付的部分(不含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六十六、六十七、一百零四条规定而相应增加的个人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万元的,超出部分由承办机构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保险)支付70%,不设最高支付金额。
比如某参保人因患肝癌在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在深圳市定点医院发生住院医疗费用48万元及经办理转诊手续在广州某医院发生住院医疗费用12万元,合计住院医疗费用60万元,其中社会医疗保险予以报销支付50万元,需由个人现金支付的10万元扣除社会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外费用2万元后,剩余8万元扣减1万元起付线后由平安保险支付70%,即4.9万元。
其二是: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因患重特大疾病在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购买《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内药品的费用,由平安保险支付70%,支付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也就是说,参加重疾补充保险的参保人在购买《目录》药物是,可获得不超过15万的报销金额。
比如以K药为例,目前其在国内批准的适应症是恶性黑色素瘤,批准的剂量是2mg/kg,3周一次,零售价为17918元/100mg,对于50kg及以下患者,一年需要使用17次药物,费用约30万,目前,K药在中国对于低保患者和低收入患者还有“3+3”的赠药政策,如果符合条件的患者能享受到3+3慈善赠药,就只需负担9个周期的费用,费用约16万,再加上70%的报销比例的话,最终患者仅需要支付4.8万,极大减少了患者的用药负担。
附2018年《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保险药品目录》增补遴选专家评审结果公示表